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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黑龙江绿色食品商务网
各市(地)绿办,省农垦总局、森工总局、监狱管理局绿办,绥芬河市、抚远县绿办:
为保证商业企业合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,确保标志的日常管理和正常运行,经我中心研究决定,自2013年8月20日起实施新的编号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继续实行“一企一号”原则,新的编号仍在准许使用证书上体现,标志使用有效期为2年。
2、新的编号编码形式为“HLSQ-123-4567890”,HLSQ是黑绿商企的拼音首字母,前3位数字为地域代码(按电话区号的后三位编制到地市级),4到7数字代表通过认证的年份月份(分别用两位编码代表),最后3位数字代表获证企业序号。
3、省中心负责对已通过认证企业原有编号的转换工作,待通过下一周期申报后,更换新编号及证书。
4、中心将建立企业信息查询系统,向社会公开,可通过访问我中心网站(www.lshlj.gov.cn)获得企业认证信息。
5、请各市(地、局)绿办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商业企业,并做好新编号制度的宣传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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