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市政府近日公布了新制定的《西安西安市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》,于2013年2月1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办法》将对进一步加强西安雷电灾害防御管理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事故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。
《办法》规定,5类建(构)筑物、场所和设施应当在防雷装置设计前,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。包括国家、省和本西安市确定的大型建设工程、重点工程和重点文物保护工程;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危险化学品、民爆物品和易燃物品生产、输送、储存工程;高度超过50米或者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或者群体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的建(构)筑物;20层(不含20层)以上居住建筑;大型体育场馆、医院、学校、商场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;其他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建(构)筑物、场所和设施。